查看原文
其他

院长开庭|售卖破解版同花顺炒股软件,侵犯著作权罪!判刑+罚金+禁业

杭州中院 2022-03-31

9月23日下午,二级高级法官、余杭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王文柱担任审判长,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计算机软件侵犯著作权罪知识产权刑事案件。


此次开庭为杭州知识产权法庭成立4周年系列活动之一。


 

非法售卖破解版同花顺软件

获利3万余元


2015年至2019年,被告人喻某在未经同花顺公司许可的情况下,使用旺旺账号向卖家吴某(另案处理)低价购买破解后的“金融大师”、“财富先锋”等同花顺收费软件,其中“金融大师”的进价为1980元/季度、“财富先锋”的进价为268元/月。


购买后,喻某在购物平台上开设两家店铺,将其购入的前述两款破解版软件加价销售,非法经营金额高达36万余元,非法获利人民币3万余元


经鉴定,被告人喻某销售的“金融大师”软件、“财富先锋”软件与同花顺公司的“金融大师”和“财富先锋”软件具有同一性。金融大师官方年度收费标准80000元,财富先锋官方年度收费标准26800元,也即前述破解版炒股软件以同花顺正版1/10的价格实现了其近百分之百的功用。


案发后,被告人喻某赔偿被害单位同花顺公司3.8万元并取得对方谅解。

 

法院审理认为:被告人喻某以营利为目的,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,情节特别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。被告人喻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罪行,自愿认罪认罚,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,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对其适用缓刑。


余杭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喻某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,且在缓刑考验期内不得从事计算机软件的销售工作。



计算机软件作为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著作权权利客体之一,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受法律保护。近年来,“盗版软件”、“破解版软件”因其制作成本极低、售价优惠、灰色利润空间广阔,但却同时具备正版软件的实质性功能,一度成为违法失信人牟取暴利的“摇钱树”。这种无视他人诚信劳动直接攫取他人独创性智力成果的行为,从法律层面讲,即为未经许可实施受软件著作权各项专项权利控制的行为。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,前述行为轻则构成民事侵权,重则构成侵犯著作权罪。


本案中,喻某为营利目的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破解版的“金融大师”和“财富先锋”软件,视为“复制发行”行为,且其非法经营额已经超过25万元,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,因此被判处相应刑罚。


法条链接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:以营利为目的,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、音乐、电影、电视、录像作品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,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单处罚金;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
《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五条、第十一条规定: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,即属于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;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文字作品、音乐、电影、电视、录像作品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,应当视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“复制发行”。


院长说


杭州市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后,余杭区致力于面向全球打造全域创新策源地,而知识产权保护是激励创新的基本手段,是创新原动力的基本保障。余杭法院将在继承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优良传统的基础上,立足新的定位,发挥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优势,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,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,优化科技创新法治环境,为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。我国已进入严格保护知识产权阶段,在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系统工程中,司法保护应发挥主导作用,及时定分止争,发挥裁判价值指引与行业指导作用,引导规范各行各业健康、有序、诚信发展。余杭法院将加强知识产权民事保护力度,强化知识产权刑事惩罚威慑效能,在我国建设知识产权强国、创新大国的进程中贡献司法智慧与司法力量。



来源:余杭法院


中院管辖一审民事案件标准大幅调整,10月1日起实施!

今天上午,两位博士法官的讲座获得13万人次围观!你们要的PPT、回放视频来了

院长开庭,10万+人次在线旁听!侵害发明专利权,两被告被判赔26万元、9万元!

点“在看”给我一朵小黄花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